優良鹿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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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水鹿的鹿茸品質一直深受消費者喜愛,由於國產鹿茸的銷售方式,多年來,有95
%仍由養鹿農戶自產自銷,但未經中華民國鹿產品運銷合作社安全把關,因此,政府為提升養鹿的經營效益與保障消費者安全,於民國91年時,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部辦公室率先輔導南投縣養鹿協會,開始辦理優良鹿場評鑑的工作。
而參加優良鹿場評鑑必需符合:
1.中華民國養鹿協會團體會員所屬會員或社員或班員的鹿場。
至於養鹿場現場評鑑評分項目,計分為4大項,包括
1.經營效益(15分):內含鹿茸產量紀錄、產仔率、仔鹿育成率、經營主活動、財物記帳。
經由評鑑委員會產、官、學專家15人組成的評鑑小組,訂定優良鹿場的評鑑辦法及標準,並親臨養鹿場現場考核評分,經過嚴格審核後,本場榮獲國家頒予「優良鹿場」獎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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